校工会〔2014〕26号
全校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工会2014年工作安排,12月将收缴工会会费。现将2014年度全院教职工会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缴范围
学校正式在册的教职工(不含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
二、会费缴纳标准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12个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元)。(新进人员按实际工作月数上交)
请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收缴会费工作,并于2014年12月18日前将本单位收缴会费及收费名单(含电子版)报校工会。
附件:工会会费明细表
贵阳医学院工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