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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工会换届选举的通知
2018-12-24 12:02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由于我校二级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结构变化较大,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机构,巩固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我校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召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2日进行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为了顺利完成此次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基层工会组织,为开展工会工作夯实基础,此次基层工会换届选举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各选举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会员意见,认真酝酿候选人,真正把德才兼备、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协调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群众呼声、群众威信高,富有奉献精神的会员选拔到基层工会领导岗位上来。

(二)坚持依法选举的原则。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学习《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领会其精神实质,履行相关程序。

(三)坚持有利于开展工作的原则。各基层工会在酝酿产生分工会主席(直属工会小组组长)、委员候选人过程中,要以有利于协调、组织、开展工作为基本条件。

二、组织设置

全校共设立21个基层工会,其中分工会13个,直属工会小组8个。

(一)分工会

序号

分工会

会员

人数

委员人数

(含主席)

1

机关一分工会

210

11

2

机关二分工会

123

7

3

基础医学院分工会

180

9

4

药学院分工会

101

5

5

公共卫生学院分工会

70

5

6

后勤分工会

59

3

7

生物与工程学院分工会

58

3

8

外国语学院分工会

53

3

9

运动与健康学院分工会

51

3

10

医学人文学院分工会

43

1

11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分工会

39

1

12

法医学院分工会

27

1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

27

1

(二)直属工会小组

序号

分工会

会员

人数

委员人数

(含组长)

1

食品安全学院直属工会小组

24

1

2

民族药与中药直属工会小组

20

1

3

环境污染与疾病监控直属工会小组

22

1

4

研究生院直属工会小组

17

1

5

分子生物重点实验室直属工会小组

16

1

6

大健康学院直属工会小组

13

1

7

成人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工会小组

12

1

8

临床院系直属工会小组

29

1

三、基层工会委员会的组成

1、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

2、分工会委员会原则上由3至11人组成;设主席、组织、宣传、女工、福利、文艺、体育等委员。(委员可兼任)。

四、基层分工会委员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2、关心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派,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3、热爱工会工作,作风民主,实事求是,能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能够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能够出色地完成自己所负责的工作任务。

4、系我校工会会员。

五、选举方法

1、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大会由现任分工会主席(直属工会小组组长)主持。

2、候选人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协商的方式确定。即:以工会会员所在系、部或教研室、处室为单位提名推荐委员候选人,经基层工会委员会研究,报单位基层党委同意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召开全体工会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3、参加选举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

4、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

5、各基层工会召开新一届工会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分工会主席(直属工会小组组长),进行委员分工,报送校工会审批。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单位自制选票。

2、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3、如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4、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票所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为废票。

5、女工委员必须由女性会员担任。

七、时间要求

各基层工会于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2日进行换届选举,于2019年1月3日将选举结果上报送校工会。

贵州医科大学工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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