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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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优秀案例的通知

日期:2022-07-04       作者:校工会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贯彻落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总结宣传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作用,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按照省总工会、省教育工会相关工作安排,现向全校各基层工会组织征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2019年以来,各基层工会组织贯彻落实《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等,具体开展的劳动法律监督典型案例。

二、推选条件

推选案例要突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在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预防化解劳动争议、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作用情况、典型意义等,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创新性和影响力。

   (一)典型性。案例聚焦教职工权益保障,对用人单位恶意欠薪、违法超时加班、违法裁员等劳动违法行为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在案例类型、监督方式方法、处理过程等方面具有典型

意义。

   (二)创新性。案例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观念思路、制度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可复制、可推广,能够为办理同类案件或者解决教职工权益维护重点难点问题提供有益借鉴。

   (三)影响力。案例具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通过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推选要求

   (一)各基层工会组织要严格审核把关,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向校工会推荐上报1个典型案例,本会将择优向省教育工会推荐报送。

   (二)案例所涉用人单位须用真实名称,省总工会、省教育工会在有关通报和对外发布时对单位名称将进行酌情处理。

   (三)要按照案例报送格式要求(见附件1),编写案例材料(2000字左右),并填写《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优秀案例推荐表》(见附件2)。

   (四)请于7月7(星期四)中午12:00前,将推荐案例及有关文书文件、推荐表(书面和电子版)报送校工会(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8416052;电子邮箱:78280398@qq.com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强化组织协调,将推选活动作为选树先进典型、宣传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动提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效能和作用发挥。

   (二)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强化推选工作的严肃性,遵守推选工作的纪律和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严审核,保证推选质量,自觉接受监督。

 

    附件:1.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优秀案例报送格式

          2.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优秀案例推荐表

 

 

 

                                             贵州医科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