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工会直属小组:
根据《贵州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工办字〔2019〕6号)要求,为提高我校教职工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现组织我校教职工参加《贵州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职工在享受社会基本保险待遇的基础上,通过参加工会实施的职工互助活动,由贵州省职工医疗互助中心核实支付互助金,最大限度地减轻职工因患病等情况产生的经济负担,特别是缓解教职工因患重大疾病而造成的生活困难。
二、活动对象
凡我校年龄满足16-60岁的工会会员(含同工同酬会员),均可自愿申请加入互助活动。
三、互助活动内容
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教职工统一参加三项互助活动,分别为:住院医疗(住院+重疾)、重大疾病、住院津贴(津贴+重疾),互助内容具体介绍详见相关附件资料。
四、互助活动费用
上述三项互助活动合计费用255元/人,自愿参加互助活动教职工自付金额50元,其余费用由学校承担。
各分工会、工会直属小组收齐本单位参加互助活动自付金额后统一汇入校工会账户,在汇款、转帐等附言中务必标注单位名称,参加人数,总金额。
账户名称:贵州医科大学工会委员会
账 号:2311600104000015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贵阳宅吉支行
五、组织及申请程序
1.各分工会、工会直属小组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动员本单位教职工参加医疗互助活动。
2.需参加医疗互助活动教职工在所在单位分工会、工会直属小组登记。
各分工会、工会直属小组请于12月2日前将《医疗互助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至78280398@qq.com,联系人:谢黎,联系电话:0851-88416210。
附件:1.贵州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贵州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宣传手册;
3.贵州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注意事项;
4.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活动(住院+重疾)实施细则;
5.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活动实施细则;
6.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活动(津贴+重疾)实施细则;
7.职工医疗互助报名表。
贵州医科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