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3-10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贵州省教育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17年全国、省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的通知》精神,我校将认真开展此次推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具体评选条件及表格请下载附件查看。
二、 评选实行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曾经获得过相应荣誉的,原则上不重复参评。
三、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关于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候选人最迟必须于3月21日开始公示,公示期5天,最晚3月25日必须公示结束。故我校申报时间最晚截止于3月21日中午12:00。
贵州医科大学工会
二○一本年三月十日
上一条:关于统一为教职工购买贵州财经大学游泳馆游泳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第五届“书香三八”——“注重家教家风 • 培育家国情怀”读书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