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09
校工会〔2014〕17号
全校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省总工会关于申报2014年度贵州省模范职工之家(小家)的通知,按照省教育工会工作要求,请我校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认真对照《贵州省模范职工之家(小家)考核暂行标准(修订版)》,进行自查申报,积极推荐参评。请各基层工会于10月20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含电子版)一并报送校工会办公室。
贵阳医学院工会
二○一四年十月九日
上一条:贵阳医学院工会关于举办2014年全院教职工秋季钓鱼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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