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会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及时把学校党委行政的关爱送达到每位教职工。校工会根据黔工总字(2018)12号《贵州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经2018年4月24日贵州医科大学工会委员(扩大会)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对教职工慰问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慰问范围及对象
凡有工会会员结婚、生育、生病住院、丧葬、直系亲属去世、退休的,请分工会及时告知校工会,由校工会组织有关人员和领导予以慰问。
二、慰问标准
1、工会会员结婚300元慰问金;
2、工会会员生小孩300元慰问金;
3、工会会员生病住院不动手术300元慰问金,动手术500元慰问金;
4、工会会员去世2000元慰问金和花圈一个;
5、工会会员直系亲属去世500元慰问金和花圈一个(直系亲属指会员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6、春节、教师节期间慰问我校患重病(国家规定的36种重大疾病)工会会员500元/人;
7、慰问当年退休工会会员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金)。
贵州医科大学工会
2018年4月24日